我行收到国外银行开来的信用证后,对信用证进行审查,确认其表面真实性,并通知给出口商。出口商出运货物后,将信用证所要求的全套单据提交我行,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,并办理寄单索汇、收汇及结汇等业务。 一、特点: 1.我行帮助受益人严格审证。若信用证含有对受益人不利的、难以操作的软条款,我行将提示受益人。 2.符合我行条件的单证相符的单据,我行可提供出口押汇,福费廷贸易融资。 3.我行提供信用证电子传输和上门取单服务 二、办理程序: 1.信用证通知 我行收到国外来证核实其真实性后通知信用证受益人(国内出口商); 请您向国外进口商提供我行的通讯方式,使开证行可以直接将信用证开至我行 XI’AN CITY COMMERCIAL BANK 14 GAOXIN ROAD,HIGH-TECH DEVELOPMENT ZONE ,XI’AN 710075 CHINA SWIFT CODE:IXABCNBX TEL: 86-29-88320571 FAX:86-29-88320571 2.审单 受益人向我行提交全套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及正本信用证, 若发现单据之间或单据与信用证间存在不符点,应及时进行更换或修改,如无法修改,客户有把握收汇,也可授权我行直接寄单索汇。收到国外付款后,扣除我行应收取的手续费,按当天外汇牌价办理结汇,或应客户要求原币入帐。